2018年邢臺臨城縣“博碩人才引進計劃”選聘公告
2018年10月30日訊:按照《邢臺市“百名博碩引進計劃”實施方案(試行)》(邢字〔2018〕8號)精神要求,結合本縣實際情況,經中共臨城縣委、臨城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博碩人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
引進的博碩人才根據我縣事業(yè)單位編制情況和報名人選專業(yè)情況確定具體選聘崗位,選聘名額至少2名。
二、選聘對象及條件
(一)選聘對象
博士選聘對象為國內普通類高校、海外歸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碩士選聘對象為教育部“雙一流”院校(學科)(選聘院校名單附后)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階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國外(境外)世界排名前300名高校(參照2018年泰晤士報世界大學排名,選聘院校名單附后;須獲得全額或半額獎學金。)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包括應往屆和有志來臨城工作的已就業(yè)全日制博士、教育部“雙一流”院校(學科)碩士研究生,引進后服務期限不低于5年。
(二)資格條件
1.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博士(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2.縣直一般事業(yè)單位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0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縣屬學校、醫(yī)院引進的博士研究生,到學校工作的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到醫(yī)院工作的不超過45周歲(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引進的“一流大學”建設A類院校碩士和海外歸國碩士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流大學”建設B類院校“一流學科”和其他院校的“一流學科”碩士不超過32周歲(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別優(yōu)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h屬國有企業(yè)引進的博碩人才年齡由企業(yè)自主確定。
3.國內高校碩士研究生本科階段要求全日制本科(不含專接本)。
4.具有正常履職所需的身體條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3.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4.聘用后即與選聘崗位構成回避關系的;
5.未滿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最低工作服務年限的;
6.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相關待遇
(一)工作待遇。選聘到事業(yè)單位列入事業(yè)編制,縣財政開支。引進后首次職稱聘用不受單位崗位總量限制。
(二)政治待遇。一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列入重點培養(yǎng)對象。轉正定級后滿3年,綜合評價優(yōu)秀且管理能力突出的,擇時提拔重用。
(三)經濟待遇。對在臨城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博士和碩士,由政府協(xié)調房地產商給予一定優(yōu)惠(服務期滿5年,所購商品房可自由流通;不滿5年,需補齊差價或原價退回)。未購買首套自住商品住房的,提供周轉用房,未安排周轉用房的博碩人才每人每月按照1500元、1200元的標準發(fā)放房租補貼(發(fā)放期限5年)。
(四)其他優(yōu)惠待遇。引進的博碩人才一律納入“燕趙英才卡”“B卡”服務范圍,符合“燕趙英才卡”“A卡”條件的,積極向市委組織部申報。引進博士和碩士的隨遷配偶原在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的,在本人自愿的基礎上,在編制限額內對口安置到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在我縣服務期不得低于5年);配偶原在企業(yè)工作或無工作的,可根據情況適當安置到有需求的企業(yè)和用人單位。引進的博士和碩士需辦理隨遷子女入托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轉學手續(xù)的,由本地教育部門在公辦學校范圍內根據有關政策優(yōu)先安排。
四、引進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日期:2018年11月1日至2018年11月10日
2.報名地點:臨城縣委組織部干部股(地址:臨城縣府前街135號三樓,電話:0319-7199971)
3.報名攜帶材料:報名材料包括《臨城縣“博碩人才引進計劃”報名表》及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碩士研究生包括本科階段學歷學位證書)、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份;海外歸國博碩人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取得獎學金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2份。
(二)資格審查??h委組織部聯(lián)合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的《報名表》、身份證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式二份)進行資格審查。
(三)擇優(yōu)選聘。選聘人員由縣“博碩人才引進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四)考察、體檢。對人選檔案進一步核實,對其現(xiàn)實表現(xiàn)進行綜合了解;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主管部門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五)公示、聘用。根據考核、體檢、考察結果提出擬聘人員名單,報經縣“博碩引進計劃”領導小組審定后,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相關情況的,按規(guī)定辦理聘用手續(xù)。受聘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有關手續(xù)并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選聘工作有關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臨城發(fā)布”微信公眾號發(fā)布,請報名人員隨時關注信息。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選聘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選聘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選聘資格。
(三)本公告由縣“博碩引進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政策執(zhí)行。
聯(lián)系電話:0319-7199971
白雪林 13932983985
曹鶴林 15233963678
臨城縣“博碩引進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10月24日
來源:事 業(yè) 單 位 招 聘 考 試 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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