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北京市管道天然氣配氣價格管理辦法》(京發(fā)改規(guī)〔2018〕4號)有關規(guī)定,根據2022-2024年本市管道天然氣非居民用戶配氣價格核定情況,經市政府同意,現就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下調本市發(fā)電及供暖制冷用氣銷售價格,調后價格見附件。
二、各燃氣企業(yè)要嚴格執(zhí)行有關價格規(guī)定,及時做好銷售銜接,自覺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保障穩(wěn)定供應。
三、本通知自2022年3月16日起執(zhí)行,《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的通知》(京發(fā)改〔2021〕1528號)同步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2年2月15日
附件
北京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氣銷售價格表
單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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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氣類別 |
銷售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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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電用氣 |
2.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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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制冷用氣 |
城六區(qū) |
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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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區(qū)域 |
2.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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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業(yè)用氣 |
城六區(qū) |
2.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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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區(qū)域 |
2.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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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縮天然氣加氣母站(供非居民用) |
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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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北京市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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