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有份額比例確定原則
該項目的房屋產權由購房人與政府按份共有,確定原則按照《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第十八、十九條執(zhí)行,其中政府產權份額由北京市燕東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持有。
(二)共有份額比例評估及確定結果
該項目申購前,北京市燕東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已經委托房地產評估機構完成對購房人與政府共有份額比例的評估,根據《北京市共有產權住房管理暫行辦法》(京建法〔2017〕16號)及評估報告,該項目單套住房的購房人產權份額比例為70%,北京市燕東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有限公司(政府產權份額代持機構)持有剩余30%份額。
舉例:若申請家庭選擇了一套建筑面積為90平方米,銷售價格為25500元/平方米的房屋,則該家庭需支付的購房款為90平方米×25500元/平方米=2295000元,該家庭所占該套房屋產權份額比例為70%。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亦城亦嘉家園共有產權房戶型圖介紹
》》北京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亦城亦嘉家園共有產權房位置面積及周邊配套
.jpg)
全關注
